按照“十四五”期间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规模化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顺利推进,现成立连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单位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印庆 代区长
副组长:张 建 副区长
杨 震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赵九涛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杜树勇 区财政局局长
王庆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余国 区政法委副书记
马涤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 平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谷振峰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孟宪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健夫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君涛 区审计局投资股股长
安晓昕 区水务集团董事长
吴 强 区供电公司经理
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杨震同志兼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指导、组织项目的实施;严格工程质量控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后评价。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申报、审批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下达等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及在施工过程中输油管道的走向位置及穿越管道的协调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债券资金申报工作,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预算审计、资金下达、决算审计、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穿越公路的协调工作。
区政法委: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群众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与群众发生矛盾及阻碍施工的协调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土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等相关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项目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农村供水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及在施工过程中天燃气管道的走向位置及穿越管道的协调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提出饮水型超标区等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安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
区审计局:负责工程的资金审计及工程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项目的电力审批及安装工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时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用电实行优惠政策。
区水务集团:负责水源工程的物探测水和水质检测。
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推进,消除施工过程中来自群众关于占地、补偿等方面的阻力,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及可能存在的信访维稳工作等。
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